以實際產品條款為準
事件研究對應具體報價與到期時間。應從受支援產品錄入實際條款,而非讓模型編造報價。官網示例也不代表該產品在你所在地區可用。
分別確認每個輸入
執行價是到期時用於比較的價格,本金是投入金額。總返還是滿足獲勝條件時含本金的返還,不只是利潤。到期時間必須同時確認時區。
- 執行價及到期時的價格比較規則。
- 到期時間與記錄報價時的剩餘期限。
- 本金、含本金總返還與實際結算條款。
剩餘時間影響研究適用性
完整期限的估計不能直接用於臨近到期的訂單。可用期限、已驗證模型或當前資料與報價不匹配時,應明確說明不可用。
一週研究期限不能被當作交易所提供一週事件產品的證明。產品與地區條款應始終以官方應用當前說明為準。
不以猜測替代不可用證據
計算依賴已確認輸入與可用的已驗證估計。語言模型的確定語氣不能使機率有效。缺失數值、過期資料和結算不確定性都應該被保留。